成都广告纸巾定制点击次数: 更新时间:2018-03-27 16:03:43
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,打击电信网络犯罪,2016年9月,央行出台新规: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I类、II类和III类,I类账户为全功能账户,主要用于大额资金转账结算,II类和III类账户在功能和限额上与I类账户有差别,主要用于投资理财和小额支付缴费等。自2016年12月1日起,同一个人客户在同一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。同时,自2016年10月1日起,若新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交易记录,该账户将无法通过除柜面之外的其他渠道办理业务,客户须到网点柜面核实身份后才能恢复。